2008年5月6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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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: 潜水条例、打捞条例 已列入国家立法计划
林红梅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潜水条例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打捞条例》已列入国家立法计划。
  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局长、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理事长宋家慧介绍说,多年来,政府在潜水、打捞行业管理上做了大量工作。1999年,交通部颁布了《潜水员管理办法》和《打捞资质管理规定》,又先后制定了配套的有关潜水、打捞的国标、部标及行业标准等60余部,建立了从业资质、资格认证制度,对于推动潜水、打捞、海洋工程服务行业管理和保障潜水员健康与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  他表示,为规范市场秩序和加强行业管理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潜水条例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打捞条例》已列入国家立法计划。
  同时,我国潜水、打捞史上第一个全国性行业组织——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5月5日成立。
  宋家慧表示,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确定了政府监管、行业自律的管理体制,标志着我国潜水、打捞、海洋工程服务及水下施工队伍的管理和建设进入了更加规范、更加符合国际通用规则、更加适应市场化运作的新阶段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林红梅)